什么是毒性固体废物?
毒性固体废物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例: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灯管还有焚烧物等。
按照的定义,有害废物是指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但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有害废物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渣,以及除危险废物外的各种工业和生活源电子废物等。有害废物的处置应符合有关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和要求。
世界上对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含汞污泥的组合物,主要采取深埋、焚烧、包装堆放等处理方法,但会产生二次污染,且成本较高。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发的废旧电池或含汞污泥组合物净化处理法,为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提供了新的思路。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产生的,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无法利用而被丢弃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废弃物质。
环境工程名词,如下定义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阿标准《环境工程名词术语》(HJ2016-2012)。
英文:solid waste
中文定义: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三十一号中对固体废物如下定义: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