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Zui新的规定,《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是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旨在加强药品上市后的变更管理。该办法是针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的专门规范性文件,涵盖了药品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和生产监管事项变更。这些变更可能包括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技术内容和相应管理信息的变更,以及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的变更。
药品上市后变更的管理要求包括
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的研究,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这包括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和新科技成果,以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药品质量,增强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2、药品上市后变更不得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不良影响。持有人作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药品上市后变更控制体系,并制订实施内部变更分类原则、变更事项清单、工作程序和风险管理要求。
3、注册变更管理类别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变更对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性可能产生的影响风险程度,分为审批类变更、备案类变更和报告类变更。这些变更需要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批准、备案后实施或报告。
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定、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以及药品上市后注册管理事项变更的审批及境外生产药品变更的备案、报告等管理工作。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则负责辖区内持有人药品上市后生产监管事项变更的许可、登记和注册管理事项变更的备案、报告等管理工作。
以上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药品上市后的变更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鼓励持有人运用新技术和方法来不断改进药品的质量。作为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CIO合规保证组织可提供药品上市后变更解决方案,辅导企业变更申报资料编写,顺利通过变更现场检查。有需要办理的企业欢迎与我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