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秉承科学公正、严谨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规范及技术规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公司成立以来,在广州、深圳、珠海、阳江、江门、中山、东莞等地开展了多项业务,鉴定了大量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其中民用建筑81426宗、鉴定总面积89102225㎡;工业建筑10828宗、鉴定总面积1400267㎡。在所有鉴定工程中,无一例鉴定事故或因鉴定结果不准确而导致的鉴定纠纷,且连续多年被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评为“工作单位”。建企业、创服务、做品牌!多年来中星人以更高、更新、更强为企业发展宗旨,以技术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感谢新老朋友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以公道的价格和热情的服务为您提供的报告。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建筑材料检测室、地基基础检测室、房屋安全鉴定室、无损探伤检测室、钢结构检测鉴定室、室内环境检测室、建筑节能检测室。现有各检测技术员,公司拥有完善的检测实验室,装备有电液式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混凝土渗透仪、基桩动测仪、超声波检测仪、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回弹仪等各类检测设备仪器200多台(套),标准养护室50平方米。能完成各种建筑工程进场材料检验、建筑工程检验、混凝土结构、结构加固工程质量检测、土工检验、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定、钢结构无损探伤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项目的检测、建筑节能及智能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工作。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存在危险不能居住的房子,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这样的房子一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认准。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房检测、危房等级、危房质量鉴定、危房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