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灯光系统总体要求
全媒体演播室采用“全媒体、全直播、多景区、多功能、流程化”的设计理念。与传统演播室相比,全媒体演播室变得更加多元化,实现大景区、多功能的全媒体开放式演播空间。与传统演播室相比,全媒体演播室对灯光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
全媒体演播室灯光采用 LED 平板柔光灯和 LED 聚光灯,该影视专用新型灯具,具有环保,信号控 制稳定等特点;色温稳定:可选用3200Lx 或 5600Lx.显色指数≥90.
灯光技术要求
(1)人物布光采用环形布光法,布光均匀。
(2)满足基本摄像用光以外,还能够满足电视转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的特殊需要。
(3)全部采用 LED 新光源技术,色温 5600k,配备调光台,为避免特殊情况引起调光使用不便,要求每个灯具都有单独调光功能。
(4)演播室摄制灯光与普通工作照明灯光采用分别的供电系统供电,并且全部实现单灯单 控。
(5)整体系统接地形式采用安全地线方式。
(6)演播室的综合布光照度达到≥2000Lux。
(7)演播室的光源色温为:5600±250K。
(8)演区光的显色指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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