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公司:严格遵守“价格让客户满意,时间让客户满意”的物流经营方针让客户满意的服务宗旨,为公司赢得了良好信誉,并受到众多中、外生产企业的青睐,公司现已与50余家中、外企业鉴定了长期承运合同,并建立了良好的互信踏信‐将坚持以高瞻远瞩,积极创新的经营理念,以“一切让客户放心,一切使客户更满意,一切站在客户立场着想”的经营方针,为广大中、外客户提供价廉、便捷、安全的运输服务。
研究制定现代物流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加强多式联运、应急物流、逆向物流、绿色物流等短板领域标准研究与制订。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物流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物流单证、智慧物流标签标准,以及企业间物流信息采集、信息交互标准和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开发、通用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等标准,加强以标准托盘为基础的单元化物流系统系列标准制修订,加快运输工具、载运装备、设施体系等标准对接和系统运作,提高全社会物流运行效率。推动完善货物运输、物流园区与冷链、大件、药品和医疗器械、危化品等物流标准规范。推进危险货物在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环节标准衔接。加快制定智慧物流、供应链服务、电商快递、即时配送、城乡物流配送等新兴领域标准。推进面向数字化与智慧化需求的物流装备设施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物流标准制修订。
(三)打造创新实用的科技与人才体系。
强化物流科技创新支撑。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物流重大基础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设立一批物流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产学研结合的物流科创中心,开展创新技术集中攻关、先进模式示范推广,建立成果转化工作机制。鼓励物流领域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创新服务机构发展,提升化服务能力。
建设物流人才队伍。发挥物流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高等院校物流学科建设,提高设置的针对性,培育复合型高端物流人才。加快物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物流相关。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现代物流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指导推动物流领域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开展物流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实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衔接,推动物流领域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建设。对接国际认证体系,提高国际化物流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新一轮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物流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逐步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七、实施保障
(一)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规定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消除各类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物流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实现企业注册、审批、变更、注销等“一网通办”,允许物流领域(不含快递)企业分支机构证照异地备案和异地审验。推动物流领域(不含快递)资质许可向资质备案和告知承诺转变。完善物流发展相关立法,推动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开展现代物流促进法等综合性法律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统一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和处罚清单。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大力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研究制定非标准货运车辆治理工作方案。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提高口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部门间物流安检互认、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安检。支持航空公司壮大货运机队规模,简化货机引进程序和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鼓励航空物流企业“走出去”。
(二)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政策协同,着力推动降低物流成本等重点工作。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推进投融资、运输组织、科技创新等体制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铁路货运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创新发展,促进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鼓励铁路企业与港口、社会物流企业等交叉持股,拓展战略合作联盟。
(三)强化政策支持。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完善物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保障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港航设施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确保物流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创新物流用地模式,推动物流枢纽用地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提升土地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支持物流仓储用地以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依法合规利用铁路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
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落实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按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简政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对主要海运口岸、机场地面服务收费开展专项调查,增强铁路货运收费透明度。对货运车辆定位信息及相关服务商开展典型成本调查,及时调整过高收费标准。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物流产业相关投资基金。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骨干物流企业和中小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流向创新型物流企业。在仓储物流行业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保险,提升鲜活农产品经营和质量安全风险保障水平。
(四)深化国际合作。
推动建立国际物流通道沿线国家协作机制,加强便利化运输、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等方面合作。持续推动中欧班列“关铁通”项目在有合作意愿国家落地实施。逐步建立适应国际铁路联运特点的陆路贸易规则体系,推动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与国内外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使用铁路运输单证开展贸易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