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池UN38.3陆运运输报告怎么办 理
锂电池的分类
类是单独运输的锂电池。锂电池作为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可分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类。锂金属电池内含金属态的锂,通常是不可以充电的,而锂离子电池不含金属态的锂,是可以二次充电的。在单独运输时,它们对应的UN编号是3090和3480。
第二类是与设备一起运输的锂电池。在实际贸易运输时,锂电池经常会与设备放在一起共同运输,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电池安装在设备中,一种是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形,根据是否含金属态的锂,分别对应的UN编号是3091和3481。
第三类是锂电池驱动的设备或车辆。近年来,各类含有锂电池为动力的新能源车辆层出不穷,包括自行车、汽车、平衡车等等。国际海运危规为这类产品分配了UN编号3171。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锂电池及其锂电产品检验监管主要依据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
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民航组织《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以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SN/T0370.1-2009)(SN/T0370.2-2009)(SN/T0370.3-2012)等等。
例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要求出口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试验,并提供试验概要。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要装有安全排气装置,如果发生普通事故,它要有防止受力
破损的设计;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要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都要装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保险
丝等);电池和电池组的制造企业必须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