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工业废气排放测试 有害气体排放检测
中山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被称为"史上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的监管更加严格,重点处罚不设上限。污染源废气检测结果已经成为政府监管及企业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
管控法规
须依据国家环境标准,对各类污染源废气(锅炉废气、工业炉窑废气、水泥行业废气、汽车维修业废气、木质家具制造业废气、电子行业废气等等)进行检测。
通过开展污染源废气检测,监测中心可为企业的环保管理、改善企业的废气排放状况,保护大气环境提供建议;为企业加强和规范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服务对象包括不限于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排放的生产经营单位。
相关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其他相关检测标准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227-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
《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5-2013
《木制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0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