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鉴定样品类型主要涉及原木、家具、工艺品、装饰装修材料、木质生活用品等。鉴定的木材种类主要涉及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红酸枝木类、乌木类、鸡翅木类、条纹乌木类等红木,楠木、红豆杉等濒危及珍贵树种,以及阴沉木(只鉴定树种,不做年代测定)与一般针阔叶树种木材。
鉴定须知:
木材鉴定样品的要求:样品大小大于10.0(长)×10.0(宽)×3.0(厚)cm。如果鉴定贵重木材、工艺品或古董家具等,只能提供小块的样品,这时大小大于2.0(长)×2.0(宽)×2.0(厚) cm。
样品要求完整,不应破碎,否则不能使用。木材鉴定所需时间取决于木材样品的树种、材质以及提供的样品信息。
在2000年5月19日,《红木标准》正式出台,将5属8类33种木材统称为红木。
5属是以树木学的属来命名的,即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8类则是以木材的商品名来命名的,即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
现将5属8类33种红木拉丁名、商品名、俗称、产地、构造特征、必备条件及图鉴予以整理,供参考:
一、紫檀木类
紫檀木类必备条件:
1.紫檀属(Pterocarpus)树种。
2.木材结构甚细至细,平均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160μm。
3.木材含水率12%时气干密度大于1.00 g/CM3
4.木材的心材,材色红紫,久则转为黑紫色。